中国节能收购铁汉生态股权案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来源:中国水网 | 作者:中国水网 | 发布时间: 1556天前 | 139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中国节能通过受让自然人刘水和乌鲁木齐木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铁汉生态合计23,710.3084万股股份、认购铁汉生态不超过46,90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取得铁汉生态控股权的整体方案。

9月17日,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中国节能通过受让自然人刘水和乌鲁木齐木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铁汉生态合计23,710.3084万股股份、认购铁汉生态不超过46,90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取得铁汉生态控股权的整体方案。

此前,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铁汉生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乌鲁木齐木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木胜投资”)拟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转让铁汉生态237,103,084股流通股股份。针对本次交易,中国节能已于2020年6月28日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242号)。

公告还透露,本次交易涉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约定的生效条件方可全部满足。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事宜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