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 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圆满完成
来源: | 作者:中国环境电子报 | 发布时间: 1456天前 | 886 次浏览 | 分享到:
    29日上午,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在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不懈奋斗,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9项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我国对外承诺的碳排放强度2020年目标提前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目标如期高质量实现。

    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成效显著

    徐必久表示,为了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有序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

    徐必久介绍道,“十三五”规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九项约束性指标,在2019年已经有8项提前完成。在环境质量方面是3项,PM2.5未达标城市浓度累计下降23.1%,“十三五”目标是18%;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9%,“十三五”目标是70%;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4%,“十三五”目标是5%。总量减排方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两累计分别下降22.5%、16.3%、11.5%、11.9%,分别完成了两个15%、两个10%的目标。碳排放强度方面,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了18.2%,“十三五”目标是18%。

    “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改善势头。1—11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9%,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超额完成84.5%的约束性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为82.0%,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7%,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徐必久表示,到今年11月份,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是31微克/立方米,达到了世卫组织第一阶段3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值,九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已经圆满完成、超额完成、全面完成。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蓝天保卫战成效持续显现。生态环境部门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污染物、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实施秋冬季PM2.5防治攻坚和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全覆盖。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累计约9亿千瓦。全国6.2亿吨粗钢产能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差异化管控。

    碧水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保好水、治差水,重点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国累计完成2804个饮用水水源地10363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约7.7亿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5%。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长江流域和渤海入海河流纳入“消劣”行动的国控断面均已消除劣V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十三五”以来累计完成13.6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

    此外,净土保卫战稳步扎实推进。如期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确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两个90%”目标。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定不移禁止洋垃圾入境,2020年底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的目标。

    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

    徐必久指出,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施策、精准施策,改进方式、把握节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影响,为了做好“六稳”“六保”,我们总的考虑和做法是应对挑战、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实现共赢。”徐必久谈到,目前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每天6200多吨,比疫情前增加了27%。严格做到两个100%——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收集处置100%全落实,做到了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保障环境安全。截至到11月底,对3万多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对12万个项目豁免环评登记表备案手续。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涉及投资总额18.5万亿元,同比上升18.5%。全国近8.4万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同时,加大主动帮扶力度,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加大资金支持,支持筹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规模是885亿。强化技术帮扶,发布2020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的目录,建设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徐必久举例道,各地积极创新模式,江苏率先推出了环保贷,累计贷款金额超过了128亿元,上海松江强化环保管家管理和环保中介评估,推动以最低的价格,最快的时间为企业提供服务。

    徐必久表示,今年,生态环境部在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方面加大了生态保护监管力度,深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开展了2015—2020年全国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组织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实施黄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成效评估。另一方面,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牵头起草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和愿景有关方案。研究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立法进程,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再一方面,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对3个省(市)、2家中央企业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对2个部门开展探讨式督察试点。同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也得到不断提升,研究制定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三年工作方案;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告,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组织实施全国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明年将继续抓实抓细抓好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工作,推动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积极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区域生态环境治理。2021年,我们将围绕发挥生态环保作用,积极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自贸区绿色发展,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徐必久说。

“十四五” 期间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非常重要的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是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五年。”徐必久谈到,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分析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确定“十四五”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抓紧编制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都作了明确部署,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明年要抓好的八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对此,徐必久表示,“十三五”时期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时期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意味着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宽、要求更高。总的考虑是,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思路,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推动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的突破。还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徐必久谈到,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加快建设粤港澳美丽大湾区,强化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制定实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做好“六稳”“六保”。二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实施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建设并运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和交易系统。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启动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取得积极成果。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协同推动其他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以“三水”统筹、陆海联动为导向,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和海湾建设。以土壤安全利用、危险废物强化监管与利用处置为重点,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此外,要持续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制定生态保护监管办法并进行试点。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徐必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