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1-11月,全国节能环保支出同比下降7.1%,而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2.9%。2020年,全国节能环保支出同比下降14.1%。而在此之前的几年中,全国节能环保支出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幅度。
通过上述数据不难看出,近两年来,全国在节能环保方面的投入明显呈下降趋势。究其根源,正如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所指出的那样,在经济发展困难增多、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部分地区对生态环保的重视程度有所减弱、保护意愿有所下降、行动要求有所放松、投入力度有所减小。
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强有力的环保资金投入。以 山东省潍坊市为例,2021年,潍坊市完成环境治理投资34.5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潍坊市GDP增幅居山东省第一位;全市节能环保支出同比增长8.2%;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空气优良率、PM2.5、PM10、O3五项主要指标改善率均为山东省第一。潍坊市的发展历程成为“抓发展必须抓环保,抓环保才能促发展”的生动实践,再次证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绝不是对立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完成可以实现互促共融。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和关键举措,是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渠道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一是要保持战略定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保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参与的环保投融资机制,撬动更多的资金、实施更多的项目加快污染治理步伐。
二是要强化帮扶引导。地方政府特别是生态环境部门要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企业,探索推行环保管家、环保经理人等举措,帮助企业精准实施环保设备更新、环保技术升级,助推企业不断提升发展水平。
三是要坚持依法监管。越是形势复杂,越要坚决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越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敢于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向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刀”,对企业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保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生产技术、污染治理技术、资源利用技术的不断进步,让企业真正享受到绿色发展的红利。